从小学到中学,常听说班里丢东西。起初是丢铅笔、橡皮、刀子、笔记本之类的,后来是丢钱。最近听我妹妹说,她的一个上了中专的同学的班里,什么东西都丢,丢钱不说,BP机、快译通、CD机等都丢。也就是说,如今,对一些学生来说,拿别人东西不还甚至将别人的东西窃为己有已是家常便饭。这情形真令人不安和忧虑:不偷不盗可是人应当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啊。如此品行不端的学生,走入社会后将会怎样?
可回过头来想一想,如今,一些成年人的品行又如何呢?恐怕更令人汗颜。众所周知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层出不穷和无孔不入,说假话办虚事多吃多占贪污受贿现象的逐渐蔓延和日益严重,不正是一些有判断力有自制力的成年人所为吗?毋庸讳言,当今国人已面临能否守住伦理底线(即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的问题,以致有良知的学者著书疾呼。北大伦理学教授何怀宏指出,“不杀人、不说谎、不欺诈、不奸淫、不偷盗,在市场经济下亟待重申。你可以做不到舍己为人,但你不能损人利己;你可以不是圣贤,但你应该认同道义和人道。你攀升不到道德最高境界,但道德最低下限必须坚守,那是人类的最后屏障!”
原因
为什么我们这个德育在教育中始终占重要地位的国度,在一些地方、一些人身上,如今却连最基本的道德操守都已丧失?原因可能错综复杂,但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多年来养成教育的缺乏。长期以来,无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多注重于用说教或抓典型、树模范、大张旗鼓地搞宣传的方式进行品德教育,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却忽视了对个人良好习惯的教育培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养”。而一个人道德品质的确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在于一点一滴的养成。古希腊的哲人就曾指出:“德是表现在行为上的习惯”,“德只能在习性或制约中寻求”。古罗马的一位作家也曾说过:“在任何事情上,习惯总是极其有效的主人。”实际上,人日常的言行举止,所作所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道德判断之类的理性使然,更多的是习性使然,所谓“习惯成自然”。比如说,谁都知道,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明知故犯?习惯了。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行为习惯,就是其品德、人格的体现;国民的行为习惯,就是一个国家道德水准的体现(故有“德行”之说)。很难想象一个偷窃成性的孩子将来会是个廉洁奉公的人;也很难想象假话充斥、假货泛滥的地方能有诚信不欺的社会风尚。
所以,注重养成教育,才能使德育具有根基;培养公民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尚,才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了这样一句话:“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也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德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智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体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锻炼身体的习惯。”可见,抓好养成教育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小而言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大而言之,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我认为
我始终觉得我们学生“学做人第一”。因为,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小学至初中阶段是形成性格的最关键时期。在此阶段,不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让学生好好学做人的道理,那就是他们学到的课本知识再多,他们的脑瓜再聪明,也很可能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而前功尽弃,或走上社会成为一个“半废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据报道,今年的2月27日晚,大足县双塔中学发生一幕惨剧:该校初一(四)班学生李力(化名),连续两个通宵上网未回家。父亲来到学校与班主任老师一起对其教育,李父让其下跪认错。不想李力竟当众跑出老师办公室,从3楼跳下自杀,抢救无效死亡。试想,如果李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会“连续两个通宵上网未回家”吗?如果懂得做人的道理,会有这样过激的行为出现吗?更有使国人难堪甚至伤心的事情:有些外国旅游景点竟然赫然用中文标示:请不要随地吐痰!别人对我们如此“厚待”,作为泱泱大国的国民,我们不可能无动于衷吧?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养成教育”是何其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