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休假时间的
通 知
为创建学校品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生家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学生休假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统一休周六、周日,学生每周五下午第六节课后离校,寄宿生周日晚自习前返校,也可以在周一晨读课前返校。
二、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统一休周六下午和周日,每周六上午第三节课后学生离校,寄宿学生周日晚自习前返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向班主任请假,学校不考评班级人数。
三、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学生统一休周六下午和周日。其中初三年级学生每二周休假一次,在周六上午第四节课以后学生离校,所有学生周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学校考评班级人数。
四、初中部学生每二周回家一次的情况,本学期学校不收托管费。
五、有二个及以上学生在校就读不同年级的情况,以高年级放假时间由学生家长来校一次性接学生回家,低年级学生在放假待接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管理,不收任何费用。
六、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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