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焦新)为保障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健康有序安全进行,维护学生利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
通知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是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或者共青团、少先队与妇联组织,可以委托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承办。
通知要求,主办单位与相关机构合作组织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要认真审查合作的境内外组团机构的资质,签署合作协议,细化活动安排,并指派专人随团负责团组工作,使夏(冬)令营等活动切实起到教育作用。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宜。原则上不组织低年级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信息,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符合素质教育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机构。中小学校应要求学生报告在寒暑假期间自行参加旅行社或其他组织举办的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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