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2010年4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强省战略,促进公民素质全面提升与社会和谐进步,现就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1.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机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基础工程;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推动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公民素质整体提升,构建和谐湖南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把它作为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内容,大力加以推进。
二、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和谐发展。
3.基本原则。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以自主学习为主,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相互沟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区规划、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
4.总体目标。经过10年左右努力,全省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学习型社会框架,成为教育理念先进、教育体系完善、教育环境优越、人口素质较高、人才优势突出的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的具体任务是: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0—6岁婴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基本满足,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从业人员职前培训率达到80%以上,每年有40%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继续教育,有25%以上居民接受社会文化教育,各类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学习成为人们的重要理念和普遍行为,基本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经济发达县市区城乡社区教育基本普及,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城市社区教育普及面达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每个市州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学习型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社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均达60%左右,30%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初步成为学习型组织。
三、大力开展社区教育
5.把普及社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城市新区开发要按规定预留社区教育用地,新建社区要有配套社区学习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市州和县市区要依托当地电大、职业院校等具备条件的教育机构,统筹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集终身教育管理、资源整合、学习指导、信息交流、中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教育中心;街道和乡镇要充分利用闲置的中小学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立社区学校;社区和村要设立终身教育学习点,逐步形成覆盖各级的终身教育网络。各地要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学习型社区。
6.加快发展和普及社区教育。各地要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文化修养、道德法制、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开展社区教育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把社区教育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阵地建设和社会风气整治、文化市场整治等结合起来,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社区居民文化素质提高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四、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7.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优化结构,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所属教育培训场地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并有序向社会开放。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师资、教学资源、设施场所等方面,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8.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与其主管领域和业务相关的教育培训进行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着力培育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教育培训和主题学习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介绍,建设一批学习型社会的标志性项目,使广大群众感受知识魅力,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
五、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
9.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县市区。把学习型县市区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建设、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学习和创建工作思路,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整合区域内教育和学习资源,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学习网络和创建模式,逐步培育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激发区域创造力,全面提高区域竞争力。
10.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办事效率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机关干部进课堂、下基层,深入学习实践,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学习型机关。
11.以增强企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各类企业都应培育企业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家应把学习作为培育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着力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职工应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手段,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12.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增进社区和谐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社区建设。整合社区学习教育资源,完善学习体系和学习网络,组织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改善社区人文环境。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和扩展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内涵,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的新型社区。
13.以提高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村镇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为农业现代化、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和城市有序转移提供服务。
14.以提升生活质量和弘扬传统美德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开展以德立家、以学兴家活动,形成“父母带头学、家庭全员学、互动创新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努力实现社会与家庭的学习互动,提高家庭成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机制
15.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湖南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任正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
16.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对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改进工作。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办学网络,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采取计算机网络、卫星网络、数字电视网络和广播、光盘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加强终身教育资源库建设。
17.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按照“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培训资金,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支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培训经费的7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家庭及个人增加学习投入。
18.建设终身教育管理与师资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确定专职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等各类专业人员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数量足够、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19.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促进学习型社会创建工作发展。
|